关于刘瑞欣同学按自动流失处理的决定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刘瑞欣同学系122班建筑工程管理施工专业,从3月22日离校至今未归并已通知其家长,且学费至今未缴。基于此情况学院按学生自动流失处理并消除学籍至此通知发出之日起,刘瑞欣同学之后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与学校无关。
内蒙古经济技术专修学院学生处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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